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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未成交是否贴花?

2019-01-16 14: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如果没有成交需要贴花吗?如张三在08年预交了100000元房款,09年退了,被李四买了去,这种情况企业与张三签订的合同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如果行为发生了,产权转移书据已经签订则需要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法规贴花。贵企业应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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