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我公司的房子是精装修出售,出售价格中包括床、沙发、橱柜等家具价格,请问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购买的这些家具能否计入开发成本算作加计20%扣除的基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床、沙发、橱柜等家具不属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此部分家具的销售价款应不计入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家具的费用也不应进入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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