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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对外投资计税时如何确定收入

2019-01-14 10: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开发的商品房对外投资,没有取得货币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如何确定收入?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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