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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套现的三种手段

2018-12-23 13: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保险公司为向中介机构支付高额手续费,通过虚假业务,以不同名义列支成本,违规套取手续费情况严重。其方式主要有:  一是通过与中介机构签订“增值服务合作协议”,以代客户验车等增值服务包干方式支付增值服务费,实际存在变相支付手续费的情况;二是通过具有经营会务资质的公司(大都为私人公司)开具会务费发票,虚假列支会议费科目,从中套现后支付给中介机构;三是在中介机构允许经营的范围内,由中介机构直接开具发票,保险公司则以会务费、咨询服务费、激励推动费用名义虚假列支,套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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