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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2018-12-12 10: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说明)。

  有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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