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认知预提费用

2018-11-05 10: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和耗费,但尚未支付。如预提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等。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和相互配比的原则,属于当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成本和损益,对于已经发生的耗费和费用应从成本或期间费用中预先提取,以备将来结算。

  会计核算中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本科目贷方反映预先提取费用数额,借方反映实际支付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提取而尚未支付款项。

  【例】企业5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 000元,借款期五个月,月息1%,到期本息一次还清,作分录如下:

  ①自借入月起,月末预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5 000

   贷:预提费用  5 000

  ②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  500 000

    预提费用  25 000

   贷:银行存款  525 000

  【例】某工业企业2006年1月1日借入生产营用的短期借款200万元,年利率8%,借款期为一年,借款利息按季支付。其第1、2、3个月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第1、2个月预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3 333

   贷:预提费用  13 333

  ②第3个月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3 334

    预提费用  26 666

   贷:银行存款  40 000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