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者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润的主要。
(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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