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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中账簿凭证的管理(二)

2018-08-30 12: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7、如何领购发票?

 

  纳税人应当依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因此发票的正确使用极为重要。要正确地使用发票,首先将涉及到发票的领购。发票的领购依对象不同分为三个部分:

 

  (1)对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件的,需领购发票时,应当提供书面申请,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同时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及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凭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购领或者填开经营地的普通发票。

 

  (3)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及其他未领取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不得领购发票,需用发票时,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开。申请填开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发生购销业务或者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其他经营业务活动方面的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应当先缴税后开票。

 

  8、如何填开发票?

 

  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自己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单位和个人只能按照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发票使用,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

 

  发票只准在购领发票所在地填开,不准携带到外县(市)使用。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普通发票,按规定可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或者申请填开。

 

  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如实向付款方填开发票;但对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按规定由付款单位向收款个人填开发票。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实现经营收入或者发生纳税义务时填开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填开发票。

 

  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填开发票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

 

  9、如何保管发票?

 

  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l0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10、违反发票管理有哪些洼律责任?

 

  违反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或者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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