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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拨出经费(行政单位)

2018-08-24 17: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核算拨出经费(行政单位)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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