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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记账凭证会计核算形式的基本程序

2018-08-24 11: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汇总记账凭证会计核算形式的基本程序如下所示: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各种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定期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

 

(6)根据定期编制的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7)月末,将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分别与总分类账中的相关账户的余额相核对。

 

(8)月末,根据审核无误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汇总记账凭证会计核算形式的基本内容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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