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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2018-08-13 16: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1)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并已经验收入库时:

  借:工程物资(这里的“工程物资”包括专项物资价格与增值税的总价格)

  贷:银行存款

  (2)领用专项物资,用于建造仓库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领用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提应支付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7)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已开始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8)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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