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18-08-09 18: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 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 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 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格式后附2),由部门经理、

 

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编号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3,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4)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2012年7月16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例:销售部一台笔记本电脑:JSL-XS-2012071601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2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

 

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5),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

 

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