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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

2018-08-09 10: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当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时,将会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计量低额项,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计提减值基本思路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相比。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则无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是指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账面价值不等于净值,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为净值,净值再扣除减值准备后为账面价值(净额)。账面余额是指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可收回金额的确认采用了孰高原则。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时候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3、一般清理净损益的时候A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反之则做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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