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修理费

2018-08-07 15: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固定资产修理费的账务处理

 

国税发[2000]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一万元),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条件,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