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1-03-20 15: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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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号)规定,《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62号)废止,经研究,我办重新确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考试收费标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文件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包含上缴财政部的考务费和考试费两部分。

 一、上缴考务费标准。上缴财政部的考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机考)方式,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两部分。专业阶段考试共6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长在180分钟(含)以内,每科70元;综合阶段考试,分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二),考试时长均为210分钟,每科80元。

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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