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5]81号 2025-12-2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规〔2020〕3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