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山东会计 > 山东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通告

2019-11-12 17: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11-9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届时,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如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有操作和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96005656技术支持热线;如有税收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9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