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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班的通知

2020-10-29 16:24     来源:陕西会计网     

关于举办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班的通知

陕财办会函〔2020〕2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下同)的能力素质,促进我省企业进一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拟定于11月中旬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 2020年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内大中型企业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其副职、取得“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宏观经济形势”、“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投融资管理”、“财务报表分析”、“领导力”等,以课表为准。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11月11 日全天报到,12日-16日培训,17 日返程。

报到、住宿地点:上海新虹桥凯悦嘉轩酒店,沪青平公路 2799 弄,酒店二楼前台。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安排本期培训班参训学员全程在学院附近酒店住宿,学院内晚餐和培训上课,免费酒店与学院间往返接送。

四、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五、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培训费用由财政部专项经费补助。配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须单人入住。住宿350 元/晚(含早餐),酒店和学院用餐均为 50 元/餐。食宿费据实结算,开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住宿费或餐费发票。

六、培训考核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省财政厅将个人参加培训学时登记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考勤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七、报名方式

申请人请于10月23日至11月6日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明资料(任职文件、高级会计师证书),由省财政厅进行远程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打印《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培训。

八、其他事项

1.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及省厅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全程培训。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请提前5天通知学院及省厅会计处负责人员,以便协调准备工作。

2.学院为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恕不接待家属及随行人员,非培训班学员不得进入学院。

3.参训学员每天上下午课前进入培训教室前,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超出正常值的情况,按学院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处置。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 凯 省财政厅会计处 029-87611774

刁老师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021-69768000-68128

报名入口>>陕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企业类培训报名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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