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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抓改革 强管理 谱写乡镇财政新篇章

2020-06-10 15: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陕西省财政厅工作要求,榆林市财政局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改革,全市183个财政所已全部挂牌运行。此次改革,明确了乡镇(街道)财政职能,理顺了财政所的管理体制,为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打通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保障。这是继2015年镇村综合改革后,榆林市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全市财政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

  一、以组织督导为支撑,聚焦改革新要求

  全省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启动后,榆林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委、政府汇报,密切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榆编办发〔2019〕272号),并通过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市县财政局长会议、视频会议进行传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市委编办批复各县区财政所机构设置方案后,结合实际,市财政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榆财农改发〔2020〕6号),明确了改革的步骤时限、组织领导、具体措施等。为了狠抓落实,紧抓进度,建立改革进度“日记周报月督导”机制,由市财政深化改革工作协调专班分组包抓督导,并将此项改革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二、以机构调整为驱动,开创管理新局面

  榆林市所辖各财政所设置与行政区划保持一致,183个财政所均为县(市、区)财政局派出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实行财政局与乡镇(街道)政府双重管理、以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岗位、统一门牌、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大厅、档案室、公示栏等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为财政所的有序运行拉开新的帷幕。神木市大柳塔镇作为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原设立的财政和地方金融工作局保持不变。

  三、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塑造服务新风貌

  结合乡镇规模、业务量等因素,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财政所机构设置的批复,选齐配强财政所“一把手”,合理调配业务人员、拟定人员招考计划。对新进人员和不符合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并落实乡镇财政干部素质提升计划,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实现管理新突破

  健全乡镇财政内部运行制度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财政所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公开公示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防范资金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正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人员考核激励及选人用人等人员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

  五、以加强监管为目标,展现改革新成效

  严格乡镇财政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突出资金监管重点,建立财政资金监管清单,并通过资金监管反馈机制,推动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完善。同时,依托陕西财政云一体化系统,提升乡镇财政信息化水平。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榆林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实现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有序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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