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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软件中销售赠品业务的处理

2018-09-11 11: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赠品业务对于销售方而言,主要关注的是赠品的数量和成本的处理。下面列举三种方法说明在用友软件中如何实现销售过程中的赠品业务。

  方法一:

  赠品出库时通过用友软件“其它出库单”来实现。

  处理细节:

  设置一个“赠品入库”和 “赠品出库”的收发类别,在库存模块的“账簿查询”∣“出入库流水账”中来统计赠品的发出情况;同时对于“赠品出库”的对方科目设置为“营业费用”来填制凭证。赠品销售是视同销售行为,应确认销项税额。

  补充资料:

  如何处理视同销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处理:在其他出库单制单界面,显示

  借:营业费用500

    贷:库存商品 500

  我们把数据改为加上销项税额的数据,比如改为585。

  单击【生成】按钮,生成凭证,在该凭证保存之前,单击【插分】按钮,录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同时把库存商品改为500,则凭证格式为:

  借:销售费用58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库存商品 500

  这种方式适合于销售A商品,赠送B商品;或者B商品主要用来赠送的业务模式。

  缺点:无法把赠品业务与依附的正常销售业务联系起来。

  方法二:

  在用友软件发货单或销售发票中进行处理

  处理细节:

  增加一个存货,如“赠品”,其属性为“销售”和“是否折扣”。

  比如同类商品的买3赠1业务。销售单价20元。销售发票上确认的总金额为60元,生成的销售出库单上显示数量为4个。在发货单上显示如下:

  这样的话,按照4件商品结算成本,实际按照3件确认收入。在账表中反映的话,摊薄销售单价。通过对“赠品”这个商品的查询,统计赠品业务的金额,但无法具体统计出数量。

  采用这种方法,无法确认视同销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不符合税法规定。

  方法三:

  直接在用友软件发货单上填制一条记录,金额为0,如上述业务,销售发货单上显示两条记录,

  木板 数量3吨 单价20元 金额60元

  木板 数量1吨 单价0元 金额0元

  与方法二相似,也是按照4件商品结算成本,实际按照3件确认收入。在统计表中反映的话,摊薄销售单价。通过对发票列表的过滤(过滤条件为:单价为0并且存货为木板)来统计赠品业务的数量,另外,无法确认视同销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不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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