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扣除比例?

2022-05-11 06: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扣除比例?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因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扣除比例】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