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员工报销的个人的医药费能税前列支吗?

2022-05-11 05: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员工报销的个人的医药费能税前列支吗?
 

员工报销的个人的医药费能税前列支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员工报销的个人的医药费能税前列支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