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2021-11-11 21:1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1.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