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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抵扣?

2021-09-03 06: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抵扣?
 

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抵扣?

(一)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含税价的(增值税除外),其支付的价款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除外.

例1: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6000元(为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16000*20%*25%=800(乙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6000-800=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6000

(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例2: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5200元(为不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甲企业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部分已向乙企业取得了合法凭证.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

(15200/(1-20%*25%))*20%*25%=800(甲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5200 800=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5200 80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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