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如何填?

2020-09-28 11: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如何填?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如何填?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方式和核定征收的方式在填写时是有所不同的.

查账征收方式:

一、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小微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以下简称A类预缴申报 表)."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本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小微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栏次内填 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栏次内不填金额.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 19行×1/12;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0行"本期金额"=第19行×1/4.

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小微企业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B类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两种: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为: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第9行"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第12行"成本费用总额"为: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00%-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小微企业在每期申报时填报B类纳税申报表.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只需将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在第21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栏次进行填报,且年度终了后无需报送相关资料.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