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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09-07 11: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税率优惠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于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税率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3.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选择适用15%税率或25%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扣除类税收优惠政策

1. 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10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对所有行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四)境外所得计算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五)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特殊优惠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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