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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属于非盈利机构,用交税吗?

2018-08-09 10: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社会组织属于非盈利机构,用交税吗?如果交的话怎么交,是不是可以0税?如果一直0税会有影响吗?    答: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规定,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其取得的以下五点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这一规定同时适用于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机构,包括国有的和民营的医疗机构。因此,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其取得的上述五点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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