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名词正文

税务行政复议撤回

2018-12-27 14: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后,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自动撤回复议申请的行为。撤回复议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必须是复议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2)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撤回复议申请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利益;(4)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复议机关同意,并记录在案。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