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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商店

2018-12-24 10: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经海关批准的,设立在机场、港口、车站和边境口岸的,向已办完出境手续和尚未办理人境手续的出入境旅客销售免税进口的国外商品的场所(商店)。免税商店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应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免纳进口各税,接受海关监管,并定期向海关办理售出货物的核销手续。进境旅客在免税商店所购得的商品,是否应纳税由海关按规定办理核放。除上述出入境旅客外,免税商店一般不得将其免税商品售予其他人或转为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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