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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估税

2018-12-05 10: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种惩罚性的进口税。当一国对外国商品进口征收从价税时,外国出口商可能会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时,故意低报商品价格来减轻自己的关税负担。如果海关查明进口商品的真实价格与申报价格差距较大时,为了惩罚这种蓄意低报的行为,要对这种进口商品加征低估税。美国、加拿大曾实行过这种进口税。加拿大在实行低估税期间规定,凡申报价低于海关估价20%以上者,按普通税率加征50%的低估税。目前美、加等国已停止征收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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