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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

2018-12-05 10: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农业税是国家依法向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习惯上又称为“公粮”。195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统一了全国的农业税收制度。《农业税条例》是农业税的基本法律。根据《农业税条例》规定,农业税以合理评定的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全国平均税率为15.5%,各省(区、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各地实际执行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所属地区税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25%。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税一直实行增产不增税的稳定税负政策。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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