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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关税

2018-12-04 10: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不自主关税的对称,本国政府独立自主制订和征收的关税。征收关税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一个主权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和本国利益制订关税政策、关税法律和海关税则税率。自主制订的海关税则称为自主税则或国定税则,自主制订的税率称为自主税率或国定税率。与之相对应的是:与其他国家通过条约或协议协商制订的协定税率。一般是在对等互利的情况下制订,例如最惠国待遇关税、特惠关税等,其税率称为自主协定税率。另一种情况是过去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强迫弱小国家签订的对帝国主义有利的关税,称为不自主关税,或称片面协定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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