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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8-11-07 10: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即纳税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当实行按月计征或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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