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9-03 15: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辽宁省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进入考点均须进行辽事通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查验、体温测量,并按要求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自标本采样起计算。在实际操作中,以天数来算,不精确到小时。例如:考生9月2日去做了核酸检测,可以参加9月4日全天的考试,以此类推)。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提倡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 

二、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 14+7 天的人员、14 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14天内以及考试期间,因受疫情管控影响无法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的考生要及时向报名地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未解除隔离的证明材料、行程凭证等)。 

四、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呼吸阀的口罩!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做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辽宁会计网”官网,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24小时畅通。 

附件:1.《部分地市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要求》 

2.《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部分地市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要求

沈阳:

1.体温不超过37.3℃为体温测量合格。

2.入境后执行管理措施不满足14+7+7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请及时关注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鞍山:

1.请参加鞍山考区考试的各位考生严格执行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并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2.参加鞍山考区的考生除了需要查看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需要查看“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凭证”。如没有接种疫苗,请出示“不能接种疫苗证明”或现场登记相关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

3.入场时体温不超过37.3℃为检测合格,如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仍需考点防疫部门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方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对拒不执行防疫相关政策规定的考生,由公安部门人员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执法。

抚顺:

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防疫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请各位考生要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接种禁忌人员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请考生入校时上交《外单位工作人员进校新冠肺炎防疫责任承诺书》(在抚顺市财政局官网下载)。

5.请考生提前1小时,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东门入校。

6.请密切关注抚顺市财政局官网最新防疫通知。

本溪:

1.所有考生应注射新冠疫苗,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态,自觉监测身体健康情况并如实记录结果,不得隐瞒有关情况。

2.入场考生出现体温复测异常(≥37.3℃)或有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未接种新冠疫苗考生需进行身份登记后,方可参加考试。

3.请及时关注本溪市财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本溪会计服务”。

丹东:

1.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辽事通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因丹东考区考点调整至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参加9月4日、9月5日全国会计中级考试丹东考区的考生,请登录辽宁会计网重新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至少考前1小时到达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大门,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考点。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及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锦州:

1.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7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及时关注辽宁省及锦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阜新:

1.请考生配合做好两码查验工作:考生在等候区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或“国家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倡议考生至少完成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除人脸识别程序以外,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保持一米距离,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流。

3.入场时体温不超过37.3℃为检测合格,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呈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前提下,仍需考点防疫人员进行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方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按照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发布的《重点地区来(返)阜人员管控要求》,以考试当日最新管控政策执行,重点管控地区来(返)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但考试当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附:2021年8月29日14时重点管控地区:德宏州瑞丽市;扬州市邗江区;商丘市虞城县;荆门市掇刀区;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福州市福清市。(考试当日执行最新管控要求)

铁岭:

铁岭市执行国务院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对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暂缓)证明》。

朝阳:

1.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妊娠期妇女提供B超报告),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辽事通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的、以及不能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葫芦岛:

1.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以及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考生,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经考点防疫部门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附件2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地 区

咨询电话

沈 阳

024-22866188

大 连

0411-96159

鞍 山

0412-2230887

抚 顺

024-57573106、57760162

本 溪

024-42836632、42836634

丹 东

0415-2211236、2211237

锦 州

0416-3145813

营 口

0417-2838764

阜 新

0418-3327147、2824355

辽 阳

0419-2289110

铁 岭

024-72812070

朝 阳

0421-3608136、3608081

盘 锦

0427-2837820

葫芦岛

0429-3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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