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发布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1-09-03 14: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辽宁省阜新市发布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及疫情防控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及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及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须知:

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二、疫情防控须知:

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防疫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在考试当天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 14+7 天的人员、 14 天内有发热和呼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4.符合疫情防控须知第二条不能参加考试人员,请于9月1日—9月3日致电阜新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

联系电话:0418-3327147   

                                              阜新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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