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初级会计考试后苏州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的政策

2020-12-28 15: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苏州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的政策

苏州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的政策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苏州考生,取得单科(含)以上合格成绩的,继续教育折算为90学分,并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考生须自行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不需办理其他申请手续。

已完成采集的考生无需再次采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查询”模块可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