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江苏会计 > 江苏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19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办理要求的通知

2019-09-24 13: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19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办理要求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19-9-17

尊敬的纳税人:

  201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全行业纳税人和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先后分别出台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现将相关政策要求、退税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予以告知,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充分享受减税红利。

  符合《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见附件1)文件第一条规定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自2019年9月及以后申报期内申请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见附件2)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纳税人可自2019年10月及以后申报期内申请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上述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办理流程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见附件3)文件的相关要求。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应向属地局的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总局已对20号公告所附的《退(抵)税申请表》进行了修改,请纳税人通过附件4下载并填写新版《退(抵)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7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