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税务资讯 > 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2020-06-18 15: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税委会公告〔2020〕5号

  按照我国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根据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情况,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税委会公告〔2019〕9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5161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2911个税目,以及“受惠国2LD2”的184个税目,共计8256个税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