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税务资讯 > 正文

全国第一张通行费电子发票来了

2018-01-03 17:07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作者:交通运输部网站
  据中国路网消息,2018年1月1日凌晨0点,收费公路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全国通行费电子发票正式上线,同时全国第一张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顺利开出,标志着“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整体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接下来,全国将陆续开始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具工作。
 
  电子发票的好处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有四大“利好”:
 
  一、可报销入账;二、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三、有利于车主保存使用发票;四、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后,必将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升级,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工作启动这半年来……
 
  2017年7月5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持续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升级,采取减税清费的重要措施,确定在年底前实现统一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发票应用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
 
  2017年7月初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部署,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实施方案》,对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运营与服务规则》发布,从发票形式、开具方式、发票服务、车道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总体技术方案》、《收费公路通行费数据编码与交换规则》发布,对系统建设、系统数据和测试联调等方面明确了技术标准和要求。
 
  2017年8月中旬
 
  交通运输部召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电视电话布置会议,对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7年12月底
 
  历时5个多月,随着部省联网清分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初步实现了上线运行的条件,标志着全国6000万ETC用户可以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系统上线运行、开具出第一张发票,只是“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整体工作”的第一步,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还将开展高速公路收费车道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等工作,力争全面、圆满完成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整体工作。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