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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鸣骥:奋力开创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7-10-20 09:2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财政部
  原标题为:赵鸣骥: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新局面——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在全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会议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培训班上的讲话(2017年10月12日,西安)
 
  同志们:
 
  在全行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要决策部署,以最饱满的热情、最昂扬的斗志、最积极的态度和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会议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培训班,总结十八大以来行业改革发展成效经验,共商未来一段时期行业改革发展大计,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谨代表财政部党组和肖捷部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财政工作和会计工作的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在座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并通过你们向全国3万名合伙人、11万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和30万名从业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之所以举办这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四点考虑: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对会计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次培训也是全行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次具体实践。二是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贯彻执行。今年7月,肖捷同志主持的部长办公会议在审议第89号令过程中,明确要求会计司牵头,会同监督检查局、中注协等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准确掌握第89号令的精神实质和有关规定。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部内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三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行业发展到今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新机遇,新风险、新挑战,需要财政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形势,群策群力做好应对。四是搭建平台,沟通交流经验。利用此次培训,集体研讨新修订的第89号令对行业管理的重要调整和积极影响,重点提示会计审计风险和行业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交流,互相推介在行业管理中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
 
  刚才财政部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部分省级财政部门的分管厅长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也作了经验交流,大家作了充分的准备,讲得很好。各级财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工作者和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工作者是一支能力强、作风正、讲团结、重奉献的队伍,是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时时在关注这支队伍的成长和发展,衷心希望每位同志不断进步,为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借此机会,我就行业改革与行业管理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开拓进取,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会计行业攻艰克难、砥砺前行的五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员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会计国际交流、会计理论研究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企业会计体系、政府会计体系、管理会计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会计信息化体系“五大会计标准”齐头并进、并驾齐驱的良性发展局面;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逐步取消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继续稳步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和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基本建成了初级、中级、高级、领军“四类会计人才”依次递进、各有侧重的会计人才培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部署和若干意见,坚持服务与监管“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扩大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和开放水平,构建了涵盖商业领域、公共部门和境外市场“三个服务市场”的会计服务市场开放体系。我国会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在国际会计审计舞台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会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谨遵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希望、新要求,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深化行业改革,全力强化行业监管,全心服务行业发展,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整体规模、结构布局、执业质量、服务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着重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行业活力大大激发。近年来,财政部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放权、减权,谨慎用权、行权,取消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审批和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审批,下放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华临时执业审批,简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程序,实实在在地减少了会计师事务所逾三分之一的报备工作量,减轻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同时,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大力推进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五险一金”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试点,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和发展空间;推动修订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及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业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管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着力提升行业整体实力,行业影响显著增强。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事业和日益强盛的综合国力,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服务同质、竞争无序等状况,财政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鼓励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和强化一体化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组织根基;指导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以涉足香港资本市场和参与H股企业审计业务为“出发点”和“试验田”,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国际竞争,逐步积累国际化经营经验,逐步打造国际知名事务所品牌。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模结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呈现出崭新变化和巨大进步。2013-2016年,全行业收入规模从555亿元增长到接近800亿元;会计师事务所总量保持在7300家左右(不含分所)的稳定水平,其中合伙制事务所占比由40%增长到45%,数量增加约300家;收入过亿元的事务所增加到55家,过10亿元的事务所达到14家。截至目前,我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万余人,从业人员30万人,为全国3000多家上市公司、1万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2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经过近五年的持续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显著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三)着眼优化行业发展质量,行业面貌焕然一新。在推动行业规模显著增长的同时,财政部更加重视行业发展质量,更加聚焦行业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科学构建了条块结合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在行业的全覆盖,增强党对行业的领导,以党建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健全政府部门行政监管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以监管促警醒、促改进。2013-2016年,财政部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工作进行持续评估,对11家H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进行阶段性评价,对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报备核查,各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规范程序、创新监管方式,严肃处理、处罚了一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治理和优化了会计审计服务市场环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效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执业质量,更加珍惜发展成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不断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与市场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执业质量看,一些事务所的质量意识淡薄、质控水平不高、内部管理不严,导致审计失败案件时有发生,有些案件对资本市场影响较大,给行业整体形象带来严重不利影响。超出胜任能力承接业务、低价承揽业务、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屡禁不止。从人才队伍看,现有11万余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中,近一半的学历为中专大专,近四分之一的年龄超过55周岁,后备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素质参差不齐,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仍然偏低,行业内部人才流失问题也比较突出。从区域分布看,优质审计资源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和特大型城市,地域分布不均衡,仅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就集聚了全国约20%的会计师事务所,部分“一带一路”沿线省市的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从发展阶段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经历由大到强、由内到外的转型期、过渡期,大型事务所国际竞争力较为欠缺、品牌优势不明显,中型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不高、主动开拓市场能力不强,小型事务所服务特色不鲜明、低价无序竞争较为严重等转型中的“阵痛”和发展中的难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认清形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挑战
 
  当前,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加快融合,社会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鉴证和专业咨询的有效需求日益扩大,不断深化的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注册会计师行业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新形势下的更高要求。
 
  从机遇方面讲:
 
  ——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行业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外部市场约束,提高会计、审计等机构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这一讲话精神深刻阐明了会计与金融的内在联系,为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工作服务金融改革提供了指引。在随后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放开会计审计等竞争性领域对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这一要求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放开会计审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进一步阐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既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充分肯定和殷切希望,也为行业继续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与中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规划是高度一致、协调统一的,已经纳入国家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具有战略眼光,勇于开拓进取、一心发展事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将从这些政策中获益良多。
 
  ——市场经济发展为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巨大空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全完善和社会事业的改革创新,特别是企业重组的活跃、新三板的扩容、公共部门和社会服务的兴起,不仅极大地扩充了审计鉴证等传统业务的市场容量,同时也衍生出大量新型的经济鉴证、管理咨询和社会监督需求,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新领域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统计分析显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16年度收入增长率超过20%,远远高于同期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个位数的增长幅度,其中约一半的增长贡献率来自于传统审计业务以外的新型服务领域,这一趋势仍将保持和延续。在座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把握市场机遇、顺应发展潮流,才能赢得市场青睐。
 
  ——全球经济复苏和中国经济发展将加快行业开放和“走出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建设倡议,以及中国倡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金融机制,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全球经济复苏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提供服务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的短短4年间,中国企业就已经在20多个沿线国家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这些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和经贸合作区的管理,特别是财务、会计信息的管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跟进提供大量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需要注册会计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面的职业素养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有志于“走出去”、创建国际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缜密规划、科学布局,抓紧升级技术系统、提前储备高端人才,敏锐捕捉国际化机会,稳妥应对国际化风险,合理选择国际化路径,不断增强境外经营的适应性和竞争力,以更大的决心和气魄立足全球、接轨世界。
 
  从挑战方面讲:
 
  ——行政监管力度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均受到政府部门或独立监管机构的高度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经济、市场、商业环境影响,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机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尺度明显收紧,监管力度显著加大。2013-2017年,财政部、证监会共计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27家次,涉及注册会计师62人次,其中2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撤销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许可,3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执行证券期货业务;中注协也对34家次的证券资格事务所进行了自律检查,对14人次作出行业惩戒。这一监管态势,表明行业执业质量和治理水平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必须要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高度重视、深刻反省和严肃对待,同时也显示出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机构彻底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彻底塑造诚实守信执业理念、彻底改善行业执业质量的鲜明姿态和坚定决心。
 
  ——公众期望倒逼改革。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各类新型交易活动层出不穷,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复杂,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阅读这些会计信息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迫切希望注册会计师以独立的专业人士身份,对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提出更加客观、更加公正、更加可信的审计鉴证意见,为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担保”和“背书”。实践表明,一旦出现企事业单位财务造假、会计舞弊等案件,公众会在第一时间对承担审计鉴证职能的注册会计师提出质疑,并通过媒体和舆论放大质疑。近期以来,陆续有投资者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事务所为其审计客户的财务造假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媒体舆论也对部分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口诛笔伐”,这给注册会计师行业敲响了警钟。公众的期望和舆论的监督,已经成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重要力量。
 
  ——品牌建设任重道远。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磨练和洗礼,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涌现出一批民族品牌会计师事务所。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我国自主品牌仍较为脆弱,突出表现在国际知名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品牌稳定性不够等,尤其在当前高强度的监管压力和高密度的舆论监督下,自主品牌抗御风险的能力更将经受严峻考验。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已经做得很大,但品牌、声誉、影响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却未能同步提高,“重规模轻质量”、“大而不强”的问题尤为突显。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品牌建设之路任重道远。
 
  机遇来之不易,形势催人奋进;挑战不容忽视,改革刻不容缓。我们要加倍珍惜大好形势,紧紧抓住难得机遇,全力应对风险挑战,不失时机地推进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不辜负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三、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拓展深化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一段时期的行业管理工作,对于奠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世界的百年基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推动行业改革与行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法制、促规范。法律制度是行业规范发展的根本遵循。要以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研究起草《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等部门规章为重点,以制定完善各项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深入持久抓好行业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今年8月,财政部召开《会计法》修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会计法》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下一步,《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也将提上日程。要抓紧研究《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中涉及行业发展的体制性、规律性、根本性问题,力争尽快正式启动《注册会计师法》这部行业根本大法的修订工作;要统筹推进新修订的第89号令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同时,择机开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情况专项核查;要认真梳理行业现行管理制度,对存在监管空白、与第89号令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抓紧进行修订、增补,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形成一套较为系统完备的、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第89号令的要求实施审批和监督工作,不得人为设置准入障碍,不得变相增加申报材料,不得额外加重行政相对人负担;要做好对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摸底调查和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专项核查。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重大风险和违规问题排查等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要高度重视财政部第89号令的实施工作,在全所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加深对规章条文的认识和理解,督促全所员工依法、依规、依准则执业。
 
  (二)抓诚信,塑品牌。恪守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信者,人之道也”;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作为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更是行业守身立命的精神本源。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和精神财富,诚信有助于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品牌形象、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打造“百年老店”。同时,诚信也是脆弱的,“百年累之,一朝毁之”,需要加倍呵护;过去一段时期以来,因少数诚信缺失案件,给行业的社会声誉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培育多年、发展势头良好的自主品牌形象大大受损。经验教训启示我们,越是加快发展,越要警钟长鸣、坚守诚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陆续下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良好的诚信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毫不松懈地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信用记录、职业信用报告、事务所信用评级和信用分类管理、从业人员诚信宣誓、事务所诚信公约等制度;要研究建立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纳入“红名单”的事务所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纳入“黑名单”的事务所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性约束和惩戒;要继续深化行业诚信监督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加强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税务、物价、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合治理、整顿违法干预、恶意压价、索取回扣等影响行业诚信执业的行为,切实净化会计服务市场执业环境,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要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严格职业道德约束,严守道德诚信红线,绝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毁掉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局。对失信者的纵容,就是对守信者的不公。对于无视规则、罔顾诚信、以身试法的极少数事务所特别是违法违规的注册会计师,财政部门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三)抓人才、筑根基。人才始终是事业发展的根基和关键。能否拥有一大批恪守诚信、精通业务、敢于创新、勇于开拓的注册会计师人才,是决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力量。各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认真贯彻《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科学分析行业人才结构梯队现状,深入发掘影响行业人才流动的机制性、制度性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和从业队伍建设力度,特别要加快培养金融、外贸、科技等“短板”领域领军人才,努力使国际化、年轻化、复合化注册会计师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中流砥柱;要大胆探索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扶持和协会反哺为中心,以“财税支持、人事保障、保险配套”为重点,人、财、物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自身义务和社会责任,面向海内外招揽高端会计人才,逐年增加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不断壮大训练有素的专业团队;要完善内部选拔、职业晋升和退休退伙机制,做好人才队伍的新旧交替,让更多的年青人脱颖而出、担当重任。
 
  (四)抓开放、拓市场。开放是行业做强做优的必经途径。要秉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认真开展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不断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交流合作,切实维护行业和国家利益;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完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在人才跨境流动、外事外汇、税收征管等方面提供便利;要继续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审计跨境监管合作,在互相尊重主权和法律尊严的基础上,寻求灵活务实的跨境监管合作途径和方式,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努力实现合作各方的互利共赢。开放是双向的,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坚决落实党中央“取消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要求、依法依规放开外资准入的同时,鼓励、支持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不断拓展境外业务。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9家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网络,近70家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共约90家。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事务所要以服务国家改革开放事业和“一带一路”建设为己任,以协助中国企业防控境外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为己任,抓紧谋划战略、布局资源、储备人才,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客户利益、保全国有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同时,实现自身品牌的成长增值。
 
  (五)抓监管,强质量。监管是行业管理的永恒主题。境内外资本市场审计失败案件表明,越是受到重视,越要勤勉谨慎;越是公众关注,越要自警自省;越是发展提速,越要强化监管。强化监管主要涵盖两方面内容:一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准入后持续符合准入条件的监管,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按照财政系统的分工,前者属于会计管理机构的职责,后者属于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是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机构,也是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机构,按照国务院“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要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加强本地区的行业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监管上来。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要做到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挡在门外;要进一步加强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资格管理和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管理,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透明,切实防范未经许可进入市场的现象。二是要强化后续监管。从某种程度上讲,后续监管比事前审批更重要;光审批、不监管,就是“懒政”、“怠政”,就是“渎职”、“失职”。要充分利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平台,做好对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信息的跟踪、分析和利用,全面掌握事务所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和执业信息,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事务所持续符合设立条件、注册会计师持续符合任职资格;要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反洗钱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核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避免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更不能出现行业“乱象”;要根据日常监督和专项核查情况,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较低、综合评价较差的事务所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只有严格落实处罚,加大违规成本,让违法违规者有切肤之痛,才能真正体现公平正义,才能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发挥监管的威慑力。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以《注册会计师法》的全面修订和财政部第89号令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研究细化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情形,及时向监督检查机构提出监督检查建议,参与对相关会计审计问题和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处理,特别要对合谋舞弊、挂名执业、批发报告等严重扰乱会计审计服务市场的行为从严、从重设罚。需要强调的是,加强监管、加大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其实质还是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服务。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要清醒认识行业主管部门从严监管、从重处罚的决心和态度,不断强化内部治理和执业质量,严格约束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避免“利”字当头、“责”字抛于脑后,要以敬畏之心看待监管、理解监管、配合监管、服从监管,要以更加科学的内部治理、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更富活力的专业团队和更具效率的流程操作来提升执业质量,真正将监管的巨大压力转化为推动自身改进、优化、完善、提升的不竭动力。在座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为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一定要加倍珍惜多年来的奋斗和付出,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地位,加倍珍惜国家和人民给予的宝贵发展机遇,更加谨慎、规范地执业,绝对不能搞“歪门邪道”,坚决杜绝一切“乱象”,这不仅是对行业负责,也是对事务所自身负责。
 
  同志们:
 
  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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