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08-02 16: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十堰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在考前7天内进行自我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告”的原则,在身体状态出现异常时如实向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二、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检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忽在考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三、考试当天,考生现场体温检测应低于37.3度,并出示疫苗接种记录(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边境口岸城市、境外旅居史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在考试7天内和考试期间考生应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注意保持人员合理间距。

六、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考试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入场时间为开考前60分钟,考生赴考时请预留足够时间,以便接受入场检测。入场时应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关闭手机并放置于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按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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