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2]6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2022-12-30 14: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发〔2022〕64号          2022-11-30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实际需求,全面提升集成式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一体化集成服务供给能力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集成创新、坚持数字赋能、坚持制度规范,聚焦企业和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实际需求,对标全国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推动更深层次、更加便捷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以业务协同、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为重点,全面推进“一件事”全链条业务流程整体性再造,稳步推进更多逻辑清晰、关联性强、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政务服务“一件事”实现“一次办成、一次办好”,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设计谋划政务服务集成式改革创新,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坚持系统集成。以“一件事”理念统筹政策集成、制度集成、效果集成,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整体推进流程创新、场景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将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多个紧密关联单项事,梳理形成“办好一件事”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坚持协同高效。充分运用数字政府建设成果赋能系统联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办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优化整合,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一次发证”。

  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主管部门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办好一件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办好一件事”全链条审管无缝衔接,建立对“办好一件事”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监管制度。

  (三)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省直相关部门协同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中的任务,各地深化和拓展“办好一件事”改革成果,结合实际梳理在本地区通办的“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每个“办好一件事”事项建立牵头部门统筹、责任部门协同的整体联动、一体推进工作机制。2023年底前,推动完成工程建设、惠企政策兑现等拓展“办好一件事”事项任务,已形成的“办好一件事”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办好一件事”受理专栏和办理系统,推动具备条件的“一件事”实现“一网通办”“全省通办”。2025年底前,“办好一件事”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办好一件事”事项办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各地各部门拓展“办好一件事”事项范围和服务领域,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实现“一次办成、一次办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办好一件事”集成化改革。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业务流程再造、系统建设整合、构建联办机制,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统筹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办好一件事”集成化改革。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集成优化“办好一件事”服务供给模式

  (一)聚焦“一次办好”,集成优化办理流程。对“办好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出件方式等要素,按照要素间的逻辑关系、数据间的关联关系,优化整合办理要素和业务协同流程、数据共享流程,形成“办好一件事”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二)聚焦“一次提交”, 集成优化申报方式。把“办好一件事”涉及的多套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申请材料,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把申请条件形成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实现“一次告知”。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好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三)聚焦“一窗(端)受理”, 集成优化受理方式。根据“办好一件事”实际场景需求,在政务大厅设立线下“办好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收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办好一件事”专栏,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综合收件”。

  (四)聚焦“一链办理”,集成优化联办机制。厘清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边界,加强“办好一件事”协同联动办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办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五)聚焦“一窗(端)出件”,集成优化出件方式。优化整合出件发证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便利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快速送达申请人。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同步归集共享,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六)聚焦“一体监管”,集成优化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监管制度,全链条梳理各环节监管事项清单和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统一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明确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依法依规办理、集成化办理,“一件事”综合查一次。

  (七)聚焦“一键评价”,集成优化评价方式。围绕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方式、服务质量等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实施“办好一件事”“好差评”制度,推动“办好一件事”集成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

  四、统筹推进“办好一件事”支撑能力建设

  (一)建设线下受理综合窗口。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办好一件事”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以满足企业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办好一件事”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并逐步延伸拓展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就便“办好一件事”。

  (二)建设线上受理专栏。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办好一件事”办理系统和网上办理专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电子证照下载等集成化服务,并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全省事”APP、集成化自动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掌上申办、自助申办。

  (三)统筹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加快“办好一件事”相关业务系统整合,推动相关独立的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推动本部门“办好一件事”省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并积极与国垂系统对接。2022年11月底前,对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涉及的省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12月底前,提出互联互通建设需求设计。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四)统筹推进全链条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办好一件事”业务流程,全面准确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实现全链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有序共享和协同管理。2022年12月底前,对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涉及的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数据共享建设需求。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办好一件事”事项全链条数据按需共享和协同应用。

  (五)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层面统一制定的标准规范,参照国家标准对事项名称与编码规则、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要素,制定“办好一件事”省级地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办好一件事”市级标准,逐步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深入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全面领导,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工作,负责汇总发布企业和个人“办好一件事”省级清单。各市(地)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办好一件事”改革,结合实际拓展“办好一件事”事项范围,省直相关部门对各市(地)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对梳理的“办好一件事”事项要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办好一件事”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围绕“一次办成”“一次办好”统筹推进流程再造、系统互联、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监督评价。省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事项基础清单落地,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办事流程设计、申请条件整合、优化申请表单和“一次告知”表单等基础性工作,基本实现线下“一窗办理”。2023年底前,基础清单事项基本实现“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要落实“好差评”工作,加强对“办好一件事”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事”APP等及时发布和解读相关改革政策措施,以及“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广泛宣传“办好一件事”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

  附件:

  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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