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

2022-03-29 15: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

尊敬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为了使您及时了解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享受到企业所得税政策红利,黑龙江省税务局编写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梳理了89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政策享受条件和范围,供您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2-03-25

       附件: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pdf

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汇编(2022年3月)

  目录

  一、激发市场活力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一)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1.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二)高新技术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5.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五)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1.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4.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5.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9.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七)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2.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九)支持企业“走出去”税收优惠政策

  1.内地居民通过沪港通投资税收优惠

  2.内地居民通过深港通投资税收优惠

  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税收优惠

  4.向我国银行境外分行支付来源于境内的利息免于扣缴企业所得税

  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共基础设施税收优惠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3.从事电网新建项目居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二)铁路事业发展税收优惠

  1.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税收优惠

  (三)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优惠

  1.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优惠

  四、推动绿色发展

  (一)污染防治税收优惠

  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税收优惠

  1.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3.从事节能服务纳税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推进绿色低碳事业税收优惠

  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实施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四)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1.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2.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五、支持乡村振兴

  (一)农、林、牧、渔税收优惠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2.“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

  3.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4.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5.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6.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7.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六、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文化体育、动漫产业税收优惠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优惠政策

  2.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企业所得税

  3.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7.对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参与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8.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金融投资债券保险基金税收优惠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3.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改制税收优惠

  4.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税收优惠

  5.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6.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7.企业发行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9.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七、支持改善民生

  (一)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4.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5.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

  (二)支持扶贫事业发展税收优惠

  1.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1.重点群体就业3年内定额扣减企业所得税

  2.退役士兵就业税费3年内定额扣减企业所得税

  (四)支持残疾人事业税收优惠

  1.支持伤残人员康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五)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税收优惠

  1.社区家庭服务业取得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六)其他民生税收优惠

  1.非营利组织符合条件的收入享受免税

  2.公共租赁房屋税收优惠

  (七)大庆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税收优惠

  1.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