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

2020-03-26 19: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黑财考〔2020〕1号

2020年黑龙江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

各考区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黑龙江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黑龙江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 2020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省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 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20K以内免冠白底证件照片(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网站关于照片的提示并按要求上传)。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计划选择黑龙江考区的报名人员,可向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 8 月 14 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 8 月3-14 日(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无法正常在网报系统直接审核的首次报名人员,分以下两种情况: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中级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军校毕业学历或网报系统无法直接审核学历证书的首次报名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后,致电所报考区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考区注协”),按要求重新进行一次报名流程,即可通过网报系统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4.照片审核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尽快重新按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执行。考生报名费由考试费和考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考试费49元/科,考务费10元/科(上交财政部考办),考生报名时一并收取。

专业阶段考试:59元/科

综合阶段考试:118元

3.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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