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海南会计 > 海南财税法规 > 正文

海府办函[2023]139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2024-01-12 22: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3]139号      2023-9-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