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方式为:公示审核

2023-07-06 16: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广西2023年初级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方式公布,采用公示审核的方式,公示异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请考生于2023年7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申请表提交到所属考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区本级考区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其他考区为各设区市财政局)办理。详情如下:

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成绩、报考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根据财政部下发数据,2023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科目60分及以上人员共17914人,考试成绩查询及报考资格公示审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

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试题全部是客观题,由计算机评卷系统自动评分生成成绩,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按规定,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申请,不组织重新评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书面申请查询考试成绩的得分明细。

查询成绩明细按属地原则,请考生于2023年7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并书面填写《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成绩明细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交到所属考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区本级考区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其他考区为各设区市财政局)办理。

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交钱改分”等诈骗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二、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

三、报考资格审核方式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文件精神,同时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安全,提高审核效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2〕34号),2023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继续采用公示审核的方式

全区公示审核事项发布在广西财政厅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公示异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人员,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区本级考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发放证书,其他考区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放证书,发放证书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将在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另行通知。

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所属考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单独通知。7月12日前,收到通知的考生需向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身份、学历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7月14日前,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复核结果报送自治区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于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弄虚作假,或经查实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此类考生未领取证书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成绩并停发证书;已领取证书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有权作废其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同时有关考生须配合交回原证书。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科目60分及以上人员信息表

2.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成绩明细查询申请表

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成绩明细查询及公示审核异议受理机构一览表

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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