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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复字[202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29 14: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政复字〔2022〕2号            2022-06-24

李延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发力见效,持续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动力,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一、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方面

  一是将公益性业务从商业类国有企业中逐步剥离。近年来,广西大力推动有关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区直企业全面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市政社区分离移交或所办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企业户数占比达99%以上。2018—2021年,广西财政共安排区直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13.63亿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财政补助资金0.71亿元,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等企业与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参照其他国有企业公益性资产经营模式,探索将所属带有公益性质、运营成本较高的业务逐步剥离。此外,还支持北港集团通过股权(资产)转让、土地收储、合作开发、内部调配等多种方式,加快存量资产盘活,增加企业现金流。

  二是对管理区域范围内优质资产、股权进行优化整合。广西按照产业链协同关联、有序合并重整原则,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向国计民生重点产业、区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合理流动。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资发〔2021〕32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的通知》(桂国资改革发展〔2022〕47号)等文件,推动直属监管企业由60多户整合为16户,累计清理整合四级以下子企业300多户。2018年完成北港集团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江集团)战略性重组,将西江集团整体并入北港集团,将区内区直单位、企业所属沿海及内河港口码头相关的优质资源整合到北港集团,有效提升其发展能力。

  二、关于强化事权改革方面

  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将中央逐步实施的西江航运干线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中的船闸部分事项,按照一定章程交由企业负担,由政府向其支付相应费用”的建议,财政部表示,我国目前已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在现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框架下,地方和有关部门可以研究将相关事项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交通运输部表示,《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明确,西江航运干线航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应视改革进展情况,逐步由中央实施,在改革到位之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执行;航运干线建设属于工程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2021年,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车辆购置税收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更加突出保障西江航运干线等中央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在西江航运干线航运管理体制改革到位前,暂按工程费用的100%安排。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推动西江航运干线财政事权履行到位,并研究将航运干线航道养护、运营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广西根据当前国家关于强化事权改革的制度要求,进一步摸清政策导向,组织北港集团和相关部门充分梳理西江船闸相关情况,形成《关于西江航运干线中央事权改革的建议报告》,并赴相关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积极推动西江航运干线财政事权改革。

  三、关于优化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体系方面

  广西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一是将企业公益类资产实行分类核算,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并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二是探索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中公益类业务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对企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因政策原因偏离市场价格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处理,统筹考虑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于2021年对监管企业下达经营业绩目标时,已将北港集团下属西江集团公益性船闸项目政策性亏损作为特殊约定事项在目标通知书中予以明确,并在年末考核时已将19247万元实际亏损额视同利润予以全额加回。

  下一步,广西将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激发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参照其他国有企业公益性资产经营模式,进一步推动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探索将部分运营成本较高、亏损较为严重的单线船闸等业务从相关企业中逐步剥离。同时,推动广西财政将公益性船闸项目贴息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继续支持北港集团水运公共码头运营业务发展,探索多渠道的水运投融资模式,推动出台进一步支持区直交通企业参与平陆运河等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广西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三是组织企业与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借鉴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积极探索推进事权改革,并引导国有企业密切关注各级政府机关发布的购买服务信息,积极参与承接相关服务事项。四是持续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中公益性业务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经验做法,对公益类业务单独核算收入和生产成本,更加精准评价国有企业经营业绩。

  感谢您对广西国资国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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