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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支持珠海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12-08 16: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支持珠海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3年第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粤税函〔2023〕235号)等文件精神,助力珠海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好服务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税务局研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根据珠海民营经济发展特点,研究提出16条具体措施,以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实举措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为民营企业增资扩产赋能提速,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二、具体措施

  (一)扛牢压实税费政策落实责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1.全面推进政策落实。健全政策落实机制,积极采取广泛宣传、精准推送、落实辅导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重点做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的梳理、宣传及落实工作,加强政策落实疑点筛查,推动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2.扶持企业创新发展。与科创、工信、招商等部门联合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服务,实施“一户一档”,建立专人对接、专项协调、专题辅导等工作机制,快速响应解决企业个性化问题,推动企业加速成长。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跟踪管理台账,探索前置式服务、全流程辅导、项目制跟进的全链条税收服务模式,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在汇算清缴前完成,减少企业更正申报和产生滞纳金的风险。

  3.优化政策享受方式。精准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系统为境外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享受人才补贴优惠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动实现个税财政补贴申请全程网上办、轻松办。强化“境外投资税惠享”小助手应用效能,打造事前辅导、事中服务、事后管理全流程政策落实模式,引导境外资本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投资力度,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4.优化政策推送机制。探索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税费政策、系统操作、提示提醒、风险告知等内容,探索开展红利账单个性化、定制化推送服务,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二)持续推动民营企业“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度

  5.优化办税缴费渠道。为优质诚信民营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服务承诺等便利措施。聚焦民营企业跨省缴纳税费需求,推进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拓展实现跨省经营或管理的民营企业使用省外银行账户缴纳税款的渠道。推动社保经办和缴费服务“一厅联办”“一窗通办”“一机联办”,实现跨部门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深化“10分钟党群税费服务圈”建设,全面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宣传辐射作用,提供“一站式”“家门口”税费服务。

  6.畅顺争议解决机制。加快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推广建立“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保费争议调解中心”,搭建专家咨询室、税企会谈室等沟通平台,打造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个性化咨询和见面约谈新场所,更好地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差异化服务需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7.改进诉求应答模式。强化税企“深入谈”、问题“主动找”工作,聚焦民营企业所需所盼,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企业问题,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反馈闭环机制,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持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拓展创新服务举措。

  8.拓展智慧税务应用。逐步扩大“多税合一”申报范围,推行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环保税智能预填,进一步简并办税次数、简化办税流程。推动新办经营主体智能开业,实现系统自动受理、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智能赋予数字化电子发票额度,确保纳税人“开业就能开票”。

  (三)聚焦服务发展大局,为企业投资扩产赋能添力

  9.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深化“一企行”服务品牌建设,完善税收服务重大项目工作机制。主动对接招商部门了解招商情况,关注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项目,全程跟踪落实服务,提供复杂涉税费事项咨询、税收事先裁定等定制化服务,提高税费政策的确定性和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全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10.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对民营企业出口退税政策的“一对一”辅导宣传,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持续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速度。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讲解发放“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法遵从能力,并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11.深化银税互动工作。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依法合规获取纳税人授权下,推动纳税信用信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帮助更多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获得“银税互动”融资支持。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修复纳税信用。

  12.强化多方协同共治。积极参与珠海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融入珠海“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涉税数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实现“精诚共治”。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13.做好“以税资政”文章。立足珠海民营企业分布特点、行业特色、经营情况等,紧密围绕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工作,持续关注、及时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经济税收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4.规范运用执法权力。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核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打扰”,统筹管理进户执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税务检查。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企业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企业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15.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14个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深度运用“精确执法首违不罚助手”珠海特色数据应用工具,推动“首违不罚”处理系统集成化、事项判定智能化、风险防控自动化,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精确性和规范性,实现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16.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保障。坚持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落实。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严格对标各项措施,细化实施、持续推进,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深化协同共治,密切联动合作。各责任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加强与发改、科创、工信、金融、招商、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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