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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税环市社投通公告[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2019-09-30 08: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蓬江税环市社投通公告[2019]1号                  2019-07-22

  江门市互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700345280714L):

  截至2019年5月31日,你单位未为梁苑琳(身份证号440782198903276827)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五十九条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第三条第(三)项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为梁苑琳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并为梁苑琳补缴2015年9月1至2018年1月25的社保费。逾期不改正的,将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你(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本文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如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税服务厅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行政总汇四楼D区(企业、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咨询电话:3298211

  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个体户),咨询电话:3313016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领取地址: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江门市五福三街2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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