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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问题解答

2018-09-13 11:47     来源:公积金     

  龙岩公积金“逐月冲还贷”问题解答大全

  1、已办理过“手工按月冲还贷”业务或“按年还本金”业务的缴存职工,申请“逐月冲还贷”前,可否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先冲本金再签约?或者先提取之前几个月未办理的还款额至还款卡?

  答:可以。虽然已取消临时性的“手工按月提取冲还贷”业务,但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为了能实现冲还贷从手工到系统的顺利过渡,龙岩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在首次签约“逐月冲还贷”前,允许职工先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本金(不受办理时间须间隔一年的限制),或者先提取之前未办理月份的还款本息到还款卡,提取至卡里的总额不得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还款本息。每个缴存职工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单个职工提取后的剩余金额不得再冲还本金。

  举例一:张三一家在2018年4月、5月已提取两月的还款额至还款卡,8月份来签约“逐月冲还贷”时,可先申请提取6月、7月的还款额,8月份的还款额将在9月20日左右自动转入卡里,以此类推,直至贷款结清的次月20日。如推迟到10月份申请签约,则可以先提取6月至9月的还款额。张三的提取金额如未超过还款本息,其配偶或其他共同借款人可提取剩余部分,也可冲还本金,但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举例二:李四一家2018年2月份已办理过按年一次性冲还本金业务,8月份之后想改签逐月冲还贷,则申请前可先将账户余额拿来冲还本金,或提取3月至7月的还款额至还款卡。首次签约前的冲减本金可不受办理时间须间隔一年的限制,但李四此次如未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则仍需在2019年2月方可办理按年冲还本金。

  温馨提示:①只要距离上次办理未超过12个月,之前未及时提取的还款本息均可在首次签约前合并提取。因此,提醒广大职工尽量避开8、9月的办理高峰期。②如之前已签订按年冲本金委托协议的,先办理撤销手续。③如一家有两人以上签约“逐月冲还贷”的,同时办理可签同一份协议,只需录入一次系统。建议同一笔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可一同前来办理,这样既便于计算手工提取金额,又能节省签约及录入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2、已办理组合贷款的家庭,签约逐月冲还贷后,如每月账户资金还有剩余,可否用于偿还商贷部分?

  答:不可以。根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予以偿还”,《龙岩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委托协议》第八条,“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以其他形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在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结清之前,不能使用剩余公积金冲抵商贷部分。

  3、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月还款额,若一起办理“逐月冲还贷”,账户余额可否在年底冲还本金?

  答:不可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委托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甲方如同意并签订本协议,三年内不得变更冲还贷方式。三年后如需申请变更,改为按年冲还本金业务,必须先到乙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同时应符合按年还本金的申请条件”。已签约逐月冲还贷的借款人中途可申请撤冲(即停止每月冲还贷),但三年内不得改办为还本金业务。

  举例一:张三于2018年8月签约逐月冲还贷,在2021年8月底前不得更换冲还贷方式。2021年9月1日之后,张三可先终止逐月冲还贷协议,而后将账户余额冲还本金(如需提取8月份还款额,建议在9月20日系统自动划款后再来办理,否则协议终止后将无法提取)。如张三还本金后需继续申请逐月冲还贷,可再次签约和办理复冲手续。终止协议、冲还本金、再次签约可一次办理,无需间隔时间。当新协议签订后,仍要遵守三年内不得变更冲还贷方式的规定。如张三还本金后不申请逐月冲还贷,2022年9月以后可再次办理“按年还本金”,窗口申请或签订委托按年还本协议均可。

  举例二:李四及配偶于2018年9月共同签约“逐月冲还贷”,2019年10月其配偶想退出逐月冲还贷扣划序列,减少冲还贷申请人,可来公积金中心办理撤冲手续,但在2021年10月1日前不得申请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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